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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文英俊的进城梦

23.文英俊的梦

这部中篇小说的作者文英,是作者魏淑娴的笔名。

她本是一个山村的妞妞,只是与另有女孩胆子在一些。

第一次走出大山,是在她七岁那年上学了,“六”儿童节是学校的老师,第一次带着他们,走出了山村,走出了乡野,走出了县城,走到了他们梦中的松北市。

那时的松北市还很贫穷,最高的楼房只有四层,最漂亮的外饰物,是白色的水刷石,或暗红色的干粘石,铺在地面上的是石砖和石板:路面也不宽,路旁的排水沟上,没有水泥盖板。

路灯间隔得很远,也不够亮,像一盏盏熏黄了灯罩的马灯一样,吊在半空忽悠悠地荡着,过了十点就关灯。倒是白天有十几根高耸的大烟囱浓烟滚滚,煞是壮观。

他们一共二十来个人,从山村坐老牛车到了乡里,从乡里坐大板车,到了县城,又从县城坐公交,到了松北市。

山里的孩子只熟悉大山,大山之外印象,对于他们特别神奇,对于魏淑娴来说,更是充满了崇拜:那时,松北市虽然是座普通的小城市,但在魏淑娴的心中,已经是梦幻般的天堂了。于是,这座城市的轮廓,便深深地刻印在魏淑娴,在童年的记忆里,成了她梦想的开端。

魏淑娴第二次走出大山,是在她在乡里的高中,连续二年高考都没考上,到了二十岁那年,她放弃了:她已经出脱成全村全乡最漂亮的村花乡花了。

那是秋天,家里试种的新品种土豆,获得了大丰收,但同时也给家人,在喜悦这外也有了忧愁,土豆丰收了,窖里放不下,屋里堆不下,父亲只好套起毛驴车,带着魏淑娴,先是到县城卖,后来县城里卖的人也多了,不挣钱的,最后最好又到松北市去卖。

阔别了十几年后, 松北市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极大的变化,魏淑娴记忆中,那座烟雾朦胧的城市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繁华热闹的大都市了。

楼房高了,马路宽了,路灯亮了,到处都有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牌,到处都是新开张的商店说:女人剪着比村里的后生头发,还短的短发,男人留着比村里的姑娘头发,还长的长发。

这一切的新奇,都让魏淑娴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她去了另外一个国度。

在到松北市卖土豆的半个月里,她忘却了生她养她的大山,忘却了那片寂静的田野,毫不犹豫地爱上了这座沸腾起来的城市。

当然,魏淑娴也有不喜欢的,便是城市的城管了,她也奇怪,为什么越是马路宽阔的地方,越是不让毛驴车通过,这实在有些不合情理。

当然,她还讨厌城里人的精明,除了喋喋不休地讨价还价外,人也挑剔,买土豆要光溜的,个头大的,好像大小不一样的,味道就不一样了,看上去顺眼,就好吃了似的。

中午,她趁着没有买土豆的人,对父亲说她想上街看看。

父亲给了她十块钱,她便像一只说:被关在笼子里好久的小鸟一样放飞了。

魏淑娴从未想到外面的世界,竟是如此地精彩。她心中荡起澎湃的激情,她想擦亮自己的眼睛,把这座陌生的城市,看得更清晰一些。

她来到一处十字路口,站在红白相间的栏杆后面,手托下巴,用新奇而热烈的目光顾盼着,观望着。她看到的满眼都是城市得美丽,新奇和繁华,脑海里浮现出的却是大山的宁静,寂寞和寥廓。

魏淑娴细心地把城市与大山,做着比较:她是山的女儿,对于山像对母亲一样熟悉,所以,她只感受过山的亲切,而未发现过山的奇美。

大山的安静,是城里人喜欢的,大山的孤独,是魏淑娴厌倦的。尤其是每天吃过晚饭,孤独和寂寞的时光,实在让人难以打发。

村里原来没电,自然也就没有电视,现在有了自己发电的电了,但也只能供到九点就停电了,他的山村子不算小,人少也不少,天黑后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睡觉了,在整个山村里,九点过后,唯一有点灯点蜡看书的,就只有他魏淑娴。

她在看那些在松北市旧书摊上,卖的二十来本中国的和世界的文学名著。

吹灭油灯之后,父母大人们,尚有性生活可做,可孩子们呢?

在要回山村的那天下午,魏淑娴忘了陪父亲出来卖土豆,她像一个天外游魂一般坠落,流连忘返地用眼睛,搜寻着都市的每一个新奇,把它牢牢地铭刻在脑海。

她觉得那是轻柔而美丽的梦,她生怕有一阵风吹来,把这个美丽的梦吹成碎片。

24.走出山村

真正叫魏淑娴走出山村的,是在她转眼二十二岁那年:魏淑娴第三次走出了又来到了松北发,那是她与命运抗争的结果。

她为了真正能走出山村,实现她成为城里人的梦想,她拒绝了全村全乡最英俊小伙子的求爱,推辞了乡长给他弟弟的提亲,回绝了一个又一个巧嘴的媒婆。

她抓住了一个支教老师给她的机会:这个老师有个远房哥哥,在松北铁路上班,都三十多了,因为个人原因,一一直没成上家。

魏淑娴为了成为城里人,更为了实现她的作家梦:她用青春赌明天,自愿地嫁给一个比她大一轮的,却是长得丑陋的铁路职工:她不在乎他的苍老,他的丑陋,和他只有小学的文化,她追寻的只是说:让那个渴望已久的梦变成现实。

魏淑娴至今还清楚地记着说:那是个凄美的秋天,那个男人来到山村来接她了,铁路的单位上,给安排了一辆老吉普车,到了山村,这个男人竟然吝啬到连一辆出租车,都舍不得雇的程度。

他望着她的时候笑了,笑比不笑还难看!

她看见他的时候哭了,眼泪没有流出眼眶,而是流进了心里。

她迫不及待地坐上他的老吉普车,惶惶地离开了故乡,离开了留下她无数欢声笑语的山村。

她望着深秋的旷野,看到的是满眼的荒凉说:田里枯黄的玉米秸秆儿,路旁枯黄的蓬蓬野草,林中枯黄的飘飘落叶。

秋的写意并不美,如同她的心情一般破败,简直像个饱经沧桑的老人。

那一刻,她对故乡和秋天,突然有了新的感悟。 远山有的岩石苍黑山峰突兀,雄伟险峻,大气磅礴,有的却绵绵延,起起伏伏,不奇不险,平平淡淡。奇峰峻岭被云雾缭绕着,土丘山峦被低矮的灌木丛覆盖着。

那些灌木的叶子,被秋风从绿色抚摸到暗红,在生命快要枯萎了的时候,才突然显得凝重和成熟起来。

灌木随着山峦的曲线延伸着,在山峦与险峰交汇的山脚下,是大片的树林。

大片的树林时而稀疏,时而茂密,有些树的叶子仍然油绿油绿,有些已经完全枯黄了。那叶子近看虽然枯黄,远望却是一片金黄,绿色和金黄掺杂在一起,

仿佛是两种不同的生命,既年轻又凝重。 魏淑娴的心灵震撼了,她的目光呈现出一派茫然。

故乡秋天的景色她不陌生,她本来就是生在山里的孩子,在她第一次去松北市之前,除了这山,这树,这漫山遍野的灌木,这贫瘠的土地,这弯弯曲曲的山间小路外,她什么都没见过,那时,这山便是她的天堂。

现在在,魏淑娴的心,突然有了些惶惑,她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对还是错。她看一眼正在修车的男人,发现他和那座她所追求的城市,并不匹配,而真正应该匹配的则是她自己……

但不管什么说,魏淑娴终于圆了她的城市梦。

25.成了城里人

阔别数年之后, 松北市的容貌,又发生了新的变化说:楼更多更高,装饰更美了;街道更宽更平坦了;人们的衣着更漂亮更鲜丽了。

就在他们新婚的第三个夜晚,她一个人跑出来,静静地坐在市中心广场的台阶上,凝神搜索着城市的每一个新增添的新奇。

魏淑娴喜欢松北市的夜,那夜比白天更美,是一片灯火辉煌的世界:广告牌五光十色,霓虹灯流光溢彩,川流不息的车灯像流萤一般飞舞,灯火通明的高楼,似乎伴奏着动人的音乐,就连月亮,也露出了亲切的笑脸。魏淑娴的心躁动着,她突然觉得自己非常的幸福。夜的璀璨,让她把自己是刚刚嫁人的新娘,都忘记了说:她坐在明亮整齐的路灯下,灵魂仿佛已经脱离了躯壳,放任地遨游在城市的上空……

那天晚上,魏淑娴就那样痴呆地坐着,一直坐到街上没了行人,路上没了汽车,高楼熄了灯火,霓虹不再闪烁。

坐到她的男人心急火燎地找来,在她脸上狠狠地抽了一记耳光,他骂她:“街上连个鬼都没有,你一个人坐在这儿,当夜游神呀!”

魏淑娴没有哭,没有骂,甚至没有感觉到脸上的疼痛,她冷笑着对他说:“你记住,我不是因为你,才嫁到 北市的,而是因为松北市,才嫁给了你的。”

她的男人叫伍绍明,是个接了父亲班的,不善言谈的铁路维修工。

伍绍明人很吝啬,但对她不错,每月的工资,除了留几包劣质烟钱外,全部交给了她。

他在地方上没有门路,也没有朋友,所以给她安排不了工作,但他还是忍痛花三千块钱,通过街道的“三投”,给她落了城市户口。

那真是一段美妙的时光,伍绍明晚上不让魏淑娴出去,但白天上班管不住她,她还是能到街上去。

渐渐地,魏淑娴已经不满足于在十字街头,看川流不息的车流,和熙熙攘攘的人流,她开始逛商店,一家接一家地逛,去看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鲜艳漂亮的衣服,和那些叫不来名字,也不知道用途的电器。

她一直喜欢文学,喜欢幻想,逛完街回来,可以看书,可以趴在小桌上写她的梦想:她写城市的繁华,写城市的生活,写城市对她的诱惑,有时也写故乡的贫穷,写故乡的山水,和她对故乡的怀念。

伍绍明对魏淑娴的爱好,不支持也不反对,有时候还给她带回些单位,过时的文件和几本信纸,她就在那文件的背面写了修改,修改好了再誊在信纸上寄出去。

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一个作家,她的梦想是有那么一天,她的作品能变成散发着墨香的铅字。

魏淑娴对伍绍明没有爱,也没有恨,更没有什么感觉。

伍绍明少言寡语,一天和她说不了几句话,而她也没有话可对伍绍明说。

每天吃完晚饭,伍绍明抽着劣质卷烟,坐在那只早已过时了的,没有了弹性的旧沙发上看电视。

电视虽然是早已淘汰的黑白电视,却是家里最贵重的一件电器产品了。

晚上十点钟,伍绍明准时要睡,便朝趴在小桌上写作的她喊一声说:“别写了,睡吧!”

魏淑娴明白,伍绍明话里的含义,那是在大山里大人们,到了晚上常常是老早说做完了事,就要睡觉了,但也会有时有没睡着的时候,大人们就喊上一声“睡觉”。

几分钟后,大人们又开始他们的性生活了。时间长子,孩子都不当回来事了。

魏淑娴习惯的乖乖地,把小桌搬到后炕,铺开被褥,脱光了衣服钻了进去。

伍绍明是个多年单身的男人,因为做了铁路维修的工作,结了婚后,性欲非常旺盛,蜜月时一天晚上,竟能两到三次。

就是到了现在,他也会像匹不知疲倦地种马一样,每天一次也是正常的。并且,他的阳具有一些,挺起来比别的人都显得粗大中,魏淑娴背地里骂他:快赶上村里的那头小叫驴了。

魏淑娴有时也问过:“你成天都这样,你是不累呵?烦不烦着,都赶吃饭了?”

伍绍明却说:“你说对了,你每天都吃饭,你会烦吗?”

魏淑娴说:“我不吃饭,我会饿得慌。”

伍绍明说:“那就对了,我不操屄,我不也憋得慌吗。”

魏淑娴无奈地骂他:“你肯定是驴转世的,要不,怎么天天都这样!”

伍绍明很认真地说:“这你就不懂了,这事呀,越想干就越能干,越能干越想干,真要三两个月不干,不准还不好使唤了。”

魏淑娴说不过伍绍明,也拧不过他,他只是觉得:他一个城里人,怎么一点城市人素质和修养都没有:“只要你不怕把身体搞垮了,我怕啥呀?我是怕你累坏了!”

伍绍明脸不红不白地说:“我三十多岁了,大你十岁,好她不容易娶个老婆,总得比二十多岁,娶了老婆的,要少多少次呀?我要找回来,不然的话,哪天死了,那才叫亏呢!我不管你怕不怕,我都要找回来!”

队伍绍明来讲,好像两人交媾,就是他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一样,就像他每天在单位维修器件,没有感情,只是在完成或者要额完成的一种活儿一样。

等到他对她例行的交媾结束后,伍绍明便不理睬她了,给她个脊背,呼呼地打起了呼噜,去做任何人都不知道内容的梦了。

而魏淑娴则再爬起来,穿件衣服,拉着不台灯,继续她所钏爱的写作了……

可是,热爱文学创作的魏淑娴,孜孜不倦地写了不少,但她的追求毫无结果说:稿件寄出去了,不是被退回来了,便是石沉大海。

有时候她很气愤,因为她已经认真地写了,并且自我感觉良好。

每次接到退稿,她都会很难过,会像被夺去贞操的圣女,一样在心头蒙上一层羞辱。如此的结,果然让她对写作渐渐失去了信心。

可街逛够了,商店也逛够了,这个城市她已经熟悉了。

这个时候她却怀了孕,生了孩子,家里的生活,开始拮据起来。

这时,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有一份工作,以改变家庭经济的窘迫。

也许是上天,对魏淑娴特别垂怜的缘故,那年,守了十年寡的婆婆嫁人了,嫁给了在地方一个国有公司,就要退休的老头。

那个老头不久,就开始了办理退休手续,婆婆的要求很简单:就是把退休后,接班的指标,让给魏淑娴,那个老头同意了。

于是,魏淑娴接那个老头,当了国有公司的正式人员,

魏淑娴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她不但进了城,还有了工作,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城里人。

后来,公司又安排魏淑娴当保管,仓库有一间小办公室和两张办公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