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邓丽君(2)

小的时候,邓丽君就从收音机里听歌,然后唱给妈妈听,妈妈永远是她的第一个听众。妈妈喜欢听黄梅戏,她就学黄梅戏的小调唱给妈妈听。如此安逸的场景维持不长。那时家中正经历一场极为艰难的变故,邓丽君的父亲邓枢经营生意失败,家里境况惨淡不堪。于是邓枢在外忙于营生,邓妈妈则一个人在家拉扯五个孩子长大。虽说境况不佳,但坚强的邓妈妈就像一把大伞,一人撑起一片天,呵护笼罩着孩子们。那时邓丽君六岁,跟着朋友的乐队一起唱歌,每当唱起歌来,她就会无比的欢乐。邓丽君喜欢周璇、白光,邓妈妈还专门为她买了这些歌本。慢慢长大了,在一些演唱比赛中,邓丽君还总是夺得桂冠。唱歌是邓丽君的天赋,也很快成了邓家补贴家用的一种谋生手段。仅仅六岁的邓丽君就开始了她的演艺生涯,跟随康乐队四处演出,内容就是各地民歌小调与黄梅戏。也是当时台湾当局推行“国语文化”变革的一部分,并成了新的本土文化。

她自小就懂事,懂得生活的不易,愿意不惜全力为家里分担压力。自从被挖掘出唱歌的天赋之后,邓丽君似乎就在马不停蹄地歌唱着。小学时期,她每天放学后就去康乐队参加表演,深夜两三点回家再做功课,每周还去电视台参加“每周一星”的电视节目录制。其他的时间就在歌厅里驻唱,在“台北的夜巴黎歌厅”里,她曾创下连续唱 70 天的惊人纪录。那时候邓家每天摆摊月收入大概是 2000 元,而邓丽君每月的收入就是6000 元或 8000 元。后来邓丽君小有名气时也没放弃录制任何节目和歌厅驻场。

虽然家境贫寒,但是邓丽君唱歌的风格甜美可人,让观众觉得幸福和欢喜。不同于当时很多为谋生计而卖唱的歌手,邓丽君的歌声所传达出的情感完全出于内心的喜爱和快乐。最有代表性的歌曲就是《一见你就笑》,风靡一时。也因为如此,邓丽君的歌曲极具吸引力,让人一听便烦恼全无,当时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一位甜美可人的小歌星,十分喜爱。可在这甜美可爱背后,有一只大手艰辛地为她遮风挡雨,呵护她成长,这就是邓妈妈。曾经和邓妈妈闲聊中谈到过那段日子,虽说苦难重重,艰辛清苦,但有妈妈的一路陪伴和呵护,邓丽君还是单纯快乐地成长。懂事的她并没有被艰苦打败,而是像小竹子一样健康挺拔地成长了起来。后来,邓丽君自己回忆起那段时光时说:“不是大人要我唱歌,而是我自己想唱的。刚开始参加小学才艺表演,后来还参加当时广播节目办的歌唱比赛,那时候广播节目是在学校操场录音,我因为喜欢唱歌,所以唱得非常卖力。而且当时的我非常可爱。”她还经常说:“我很喜欢唱歌,所以我只是为自己唱歌而已,即使没有奖金,只要能唱歌,我就非常高兴了。”是啊,每一个天真的孩童,每一个纯洁的灵魂,都是上帝赐予这个世界最好的礼物。清贫出身,但从不争名夺利,是这对母女最大的特点,也是她们最值得在这星光灿烂的道路上继续前进的重要品质。

可惜在邓丽君十四岁的时候,学校发出通牒,她要在学业和唱歌中做出选择。那时她才十四岁,虽然不愿放弃学业,但是她太热爱唱歌了,最终邓妈妈支持了邓丽君的想法,坚持了唱歌,告别了和她同龄人一样的校园时光,签约了台湾宇宙唱片公司,正式出道了。

但此时发生了所有歌手最惧怕的事情——哮喘。邓丽君9 岁时就发作过哮喘病,此时再次发作,这可给邓妈妈急得寝食难安,四处求医问药。经过邓妈妈日夜不停地照料,小邓丽君的哮喘病才得以治愈。病愈后,邓丽君出唱片、拍电影,16岁的她走出了台湾,应新加坡总统夫人的邀请,出席在新加坡国家剧院举办的慈善演出,继而又去了香港,并准备进军东南亚……这一切的一切,说起来顺利又简单,但母女俩付出的汗水和艰辛,只有她们自己清楚。

记得应该是一九六九年,我刚当完兵的时候,也就十八九岁,拥有着所有那个年纪的人该有的少年气盛,怀揣抱负开始闯荡“江湖”。当时我第一个加入的公司叫作肯肯娱乐,工作就是安排歌手到夜总会歌厅演出,算是正式进入了娱乐圈。那时夜总会的歌手都是后来的明星大腕,陈淑贞、方漪、沈凤子、林美仪、大盗歌王林冲、翻唱《今夜不回家》的白冰冰、骆艳丽等,都是这一代的歌手。

记得有一天晚上,在一个夜总会里面,刚好我去看一个女子乐团的演出,里面有一个台湾演员是我的朋友。恰巧邓丽君母女也去看演出,和我的朋友也认识,我们就很自然地互相介绍认识了。 那时候大家还都是小孩子,邓丽君大概十六七岁吧,我也不到 20 岁,打了招呼就算是认识了,但那个夜总会里面黑漆漆的,我们也没看清楚彼此的样子。

在娱乐圈摸爬滚打,有一些经验后,我就想去海外闯荡。

一次带台湾歌手古兰去越南,认识了丽声戏院老板王成庆,此时的丽声戏院在南越堤岸风生水起。闲聊时他谈到了最近看好的一部歌舞影片,叫作《谢谢总经理》,他买下了放映权,并且此片在当地反响极高。《谢谢总经理》是宇宙唱片公司为庆祝邓丽君唱片销售佳绩而出资拍摄的,所以邓丽君成为很多观众的偶像,名声大起。我马上说:“我认识邓丽君!”此话一出,接壤了我之后与邓氏母女的缘分。随后我从朋友那儿打听获知邓丽君经常参加各种慈善活动,获得了“慈善皇后”的头衔。我刚好当时结识了好友吴清华,他是电影制作人,正在为慈善筹款,借此机会我就请缨回新加坡联系了丽风唱片公司,约邓妈妈一同商议,就此有了之前醉梦中的场景和画面。在欢声笑语中,合同也就这样愉快地签好了。我就拿着这个使命去越南,至此掀起了后面我带着邓妈妈和邓丽君闯荡东南亚市场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