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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各—方 , 各自安好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 可惜你早已 远去 , 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 白 ,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拥有。

这一篇写写前任 , 写写初恋 , 写写我的爱情。

因为爱情这个东西总是会出现在我们的生命里 , 改变着我们的轨 迹 、性格。

你的青春里爱过谁 , 谁的青春里又爱过你。

在一些参加过的相亲类综艺节目中 , 凡是涉及恋爱过几次之类的 问题 , 我的回答永远都是 2 + , 除非不问 , 除非被剪掉。

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是在 2008 年的 9 月 , 那一年 , 我大二升 大三。

我 20 岁 , 他 23 岁。

认识的原因是由于某群的群聚会 , 很多人一起去看南京西路上海 美术馆那边的双年展。

那时候还没有微信 , 那时候也没有微博 , 用的是人人网 、校内 网 、QQ (即时通信软件) 空间 , 以及新浪 、搜狐的博客。

我是一个不习惯通过加陌生人变成熟人的人 , 因为懒得通过不靠 谱的网络去交待自己的人生。

那次之后 , 我们加了 QQ, 留了手机号 , 开始每天发手机短信。 我记得我用的还是索尼爱立信的手机。

后来 , 我们就约了去上海歌城。

那时候 , 就看他点完歌 , 安静地坐在那边 , 然后拿起话筒 , 唱着 郑中基的 《无赖》。

“ 但是仍唯独你 爱我这废人 ,

出错你都肯去忍 , 然而谁亦早知

不会合衬 ,

偏偏你愿意等。

为何还喜欢我这种无赖 ,

是话你蠢 ,

还是很伟大。”

一点点刘海把眼睛遮住 , 像极了偶像剧男主角 。虽然我不是完全 的颜值控 , 但是他满足了我的一切幻想 。歪着嘴 , 嘴角微微上翘 的样子 , 睫毛很长。

他唱歌很好听, 唱歌的样子也很好看, 画面很美 。说话也很 好听。

因此特别喜欢晚上和他打电话, 因为他声音特别温柔, 好听。 因为声音和细节爱上一个人。

然后, 我们接吻了。

终于知道, 为什么情侣之间一个拥抱和接吻就可以让彼此的心 更近。

因为那一刻, 你会感受到对方的温度和温柔, 以及

什么叫唇齿相依。

再后来, 恋爱之后。

他陪我上课, 我等他下班。

我记得有一次, 他在寝室楼下等我, 然后我一出寝室楼, 他就拿 了张贴纸贴我身上说: 好了, 盖章了, 你是我的。

我记得有一次, 他拿着一堆零食, 跑来找我说: 拿着 。这是你周 一吃的, 这个是周二, 这个是周三… …

我记得有一次, 他拿着打包盒过来说: 新开了一家店, 试试好不 好吃, 好吃下次带你去吃, 我说了一堆不好吃之后, 他委屈地看 着我说: 是我做的 。你再吃吃, 真的不好吃吗?

我记得有一次 , 我跑去他公司接他 , 不知道他同事看到会不会不 好 , 所以没站在大楼里 , 又怕告诉他影响他工作 , 然后就在楼下 等了三个多小时… …

我记得有一次 , 他在上班 , 他妈妈不舒服 , 我去照顾。

我记得有一次 , 他在外地出差 , 为了给他惊喜 , 千里迢迢一个人 跑去他出差的地方找他。

我记得很多次 , 我帮他写简历 , 陪他去不同的公司面试。

我记得很多次 , 我们一边去黑暗料理街买了烤串 , 一边去网吧打 着跑跑卡丁车和冰封王座。

我记得恋爱很久以后 , 他在我耳边 , 轻轻地说了句 : 我爱你 。而 我假装没有听到 , 却红了眼眶。

这些零星的小细节 , 伴随着专业课的重读和挂科 , 构成了我整个 大学时光。

我会喜欢一种人 , 我把他们叫作同类。

应该是一种敏感、 善良又倔强的物质吧。

就好像你走着走着 , 找到另一个人 。突然发现 , 原来那个人和你 走的是一条路。

然后你们说说笑笑。 他走快了 , 会等你。

你走快了 , 回头 , 发现他还是在你后面。

那时候 , 我们是两个性格很强的人 。这种人的特点就是永远都是 嘴硬心软 , 口是心非 。就像两个刺猬 , 一定要把对方刺痛。

两个倔强的人 , 太容易口是心非 , 明明是在意的 , 却把对方推向 千里之外。

你我的过去 ,

被顺时针地忘记。

我知道你我都没有错 , 只是忘了怎么退后 ,

信誓旦旦给了承诺 , 却被时间扑了空。

爱被我们打了死结。

现在的我已经平和温顺太多 , 性格虽然还是一样的强。 爱情 , 终究还是会败给现实。

尤其是对于那时候还不成熟的我们来说 。不足够强大 , 不具备对 抗问题的能力和思考。

所有的同甘共苦

被认为是理所当然。

于是 , 互相看不清对方的好。

我们被时间拖到看不清的角落 , 也只能微笑。

总看见像车站转身的告别 , 像刚放手的拥抱。

曾经紧握的手 ,

5 年 , 10 年 , 15 年后 , 是否依然紧握着。

于是 , 磕磕绊绊地受了很多伤之后还是分了手。

再后来 , 他们告诉我 , 他很快找了个外地女孩 , 性格很温顺 , 似 乎很爱他。

我见过。

那女孩的聪明之处在于 , 有一张娇弱又委屈的脸 。这点是性格那 么强的我这辈子也不会有的。

再后来的后来 , 他好像和那个外地女孩结婚了 , 婚礼听说没有邀 请什么人 , 办得很低调。

爱情这件事没有全身而退。 谁也没有对错 ,

只是时间 , 把我们从熟悉变成陌生。

最后 ,

剧终散场。

我们就这样散落在天涯。

我的第二个男朋友是设计师 , 很阳光 , 很顾家 , 很正能量 , 和我 一样喜欢五月天 。那时候的印象是这样的。

直到现在 , 我喜欢的风格和菲林部分应该是和他有关的 。我那些 关于阴影和暗部 , 黑和白是极色 , 0 和 255 , 灰色是间色 , 互补 色 、相邻色就是他教的。

之后的之后 , 第二个男朋友之后 , 还爱过几个人。

只是 , 现在的我们 , 自我保护心太强 。我们彼此试探 , 我们不会 用力去爱。

我们都变得谨慎起来。

于是 , 无果 , 走着走着也就散了。

至今依然能想起的 , 是因为没有在一起 , 只是还念着。

有一次 , 本打算去一起旅行 , 然后在携程定行程的时候 , 下意识 加了几十块的取消险 。最终确实没有一起去 。其实后来想起来 , 当去加上那个保险的时候 , 是不是就已经注定了这个结果。

如果很多东西都把出场顺序改变一下 , 或许就不是现在的结果和 样子。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可惜你早已远去 ,消失在人海 。后 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拥有。

《春娇与志明》 第二部里 ,余春娇说 ,我努力地想摆脱张志明, 没想到我成了第二个张志明。

我听粤语歌是因为他,

我脑洞里那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是因为他,

我看 《经济学》 是因为他 , 我喜欢画画和色彩是因为他。

我们在潜移默化中互相影响着, 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经常填表格的时候 ,会有一栏 ,对前任说的话。

“ 感恩你们走进我的生命和青春 ,天各一方 ,各自安好。” 爱得轰轰烈烈 ,都不如爱得刚刚好。

如果有一天 ,让我再遇见你 。我们是否会彼此打声招呼 , 问声: Hi ,你过得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