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看着陈俊滑稽的表情,李小龙问道。

“就您一个人,你能忙得过来吗?”

“没事,我们这边治安环境比较好,有时候一个星期都不出一次警,能应付过来。”

“乎。……那还好。”

“走,咱们进屋吧,估计食堂大姐早就把饭菜烧好了,我今天特地吩咐他给你烧了点山里的野味。”

“万岁!”李小龙双手一举欢呼道。

怪不得人们都把山珍和海味放在一起凑了一个成语,那味道,简直用言语都无法去形容,李小龙一个人吃掉一整只山鸡,看他的那个吃像,陈俊龇着牙都不好意思下筷子。

四个大盘子是盘盘干,底朝天。

李小龙放下筷子拍了拍肚子。

“太好吃了。”

“嘿嘿,好吃就好。”陈俊额头上唰地冒出三根黑线。估计其心里也在盘算,照李小龙这个吃法这伙食费最少要翻两番。

“陈俊老师,咱们现在就开始学习吧。”

“呵呵,小伙子学习劲头那么大,咱们今天先不着急学,我带你参观一下我们的技术室。”

“也行。”李小龙用牙签剔着牙说道。

“来,这里是第一层,物证室、解剖室、理化室,以及一些大型仪器,在这里我们就可以做DNA和毒化鉴定。”

“我去,这么先进?”

“没办法,我们这山里距离市局太遥远,一来一回都一天时间。”

“哦,也对。”

“接着是二层:枪弹痕迹实验室、足迹痕迹实验室、手印痕迹实验室和工具痕迹对比室,另外还有一个综合分析室。”

“这里主要是做实验用的喽?”

“基本是这样。”

“三层:办公室和仪器室,四层休息室。”

“这里是我见过设备最全的技术室了。”

“硬件不错,就是软件差了点。”陈俊干笑两下。

“谁说的,明哥可是说您是NO.1”李小龙竖起了大拇指。

“呵呵,如果公安系统人人都愿意干技术,我这个NO.1早就该下岗了。”

“抽烟吗?”陈俊问道。

“嗯。”

两人夹着烟卷坐在技术室的后院里。

“小龙啊,咱们干技术的,就是要能耐得住性子,你跟我透个底,你这么年轻,是不是准备以后干几年脱离技术队?”

“不会,这条路我要一辈子走下去。”李小龙坚决地回答道。

“好,我就欣赏你这样的年轻人,咱们从明天开始,我把压箱底的活全部交给你。”陈俊掐灭了手中的烟卷。

第二天,手印实验室。

“今天咱们先从手印学起,在痕迹学里,手印是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分为指纹、掌纹、指节纹等等,咱们在实战中常用的还是指纹,指纹如何提取这里面就有很多的学问。理论上,只要接触就会留下指纹,但是并不是有指纹就能提取得到。

光滑客体上的指纹提取大家都会,用毛刷沾各种粉末去刷显,然后用相机拍照固定;稍微难一点的,像纸张上,木头上,不规则的客体上留下的指纹,我们可以依据现场的情况,使用“502”胶水显现法,或者加入一些特殊药剂去显现,这些方法,一些教科书上都有详细的记录,既然我昨天说过要把看家的本领教给你,那咱们今天就看一下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书本上学不到的?”

“对,这是我自己发明的。”说着,陈俊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过来。

“小龙,你能不能告诉我,人们留下指纹的具体成分?”

“是不是汗液,以及一些脱落的细胞?”

“这太片面了,其实在人们留下的指纹中除了你说的这些,还有大量的汗腺分泌的油脂,而且油脂的含量相当大。”

“书上好像有说过,但油脂有什么特殊的功用吗?”

“三年前我参与了一个杀人抛尸案件的办理,被害人为年轻女性,其身份为驴友,当时尸体被仍在了山野之中,死者下身裸露,死前应该遭遇了性侵害。”

在尸体身上并没有发现嫌疑人的精斑,由此可以判断,嫌疑人应该有所准备,事先戴了安全套。

当时尸体已经高度腐败,从尸表几乎找不到有价值的物证,而且在山野之中,到处都是落叶,就连最基本的足迹都遗留不下来,但是这个案件还是依靠指纹破了案。

“野外也能提取到指纹?”

“有可能是因为嫌疑人性子太着急,他直接脱的死者的裤子,而死者的上衣却是完好,由此我断定,嫌疑人在性侵死者时一定接触到了其上衣的衣物。我就是从死者的衣物表面提取的指纹。”

“这都行?”

“怎么不行,这就是油脂的功效,首先油脂不溶于水,所以雨水不会把其冲刷掉,而且就算死者的衣物上有泥土,我也可以放心大胆的把衣物用清水小心的冲洗干净再处理。既然搞清楚油脂的特点,那下一步就要做的就是把油脂组成的指纹纹线显现出来,让肉眼能看见,那就算成功了。为了不破坏物证,我拿自己的指纹尝试了无数遍,终于让我找到能在衣物上使用的配方。”

“配方?”

“对,把0.5克的十二烷基硫酸钠溶于50毫升温水中搅拌,然后加入0.25克氯化胆碱,再加入20克三氧化二铁粉末,搅拌均匀后再加入150毫升水便可配置而成。”

“这些东西哪里有卖?”

“所有的化学药品店都有。但是小龙,你要记住,一定要按照计量来,因为衣物上有很多染料,多了少了都不行,还有一点,这个药剂只能在潮湿的环境下使用,也就是说你要想显现衣服上的油脂指纹,必须先把衣服浸湿才行,只有药剂里的化学物品处于游离状态,才能把指纹显现的更清楚,否则就是黢黑一团。”

“哇,这里面的门道可真多。”

“咱们干技术的,面前永远都有一座不可翻越的高山,咱们这只是一些皮毛,想学精,我们都还有很长的路呢”

“恩”李小龙右拳一握,眼中充满了信心。

当师徒俩正在科学技术的海洋里乘风破浪之时,距离技术室三十公里的山庄里一件诡异的事情正在悄悄地发生。

山寨子,在B省也只有F市才会出现的特有存在,这也是因为F市多山的自然环境造成的,在早年,山与山之间不通公路,人们想出山只能靠双腿,很多居住在山坳里面的人一辈子都没出过大山。这一点也决定了他们特有的生活习惯和一些不为人知的风俗。

瓦寨,傍晚时分,一位身着黑衣黑鞋的,留着披肩长发的女子站在寨子中间。

“喝血……喝血……”女子的声音十分低沉。

女子一边说着,一边蹒跚地挪动步子朝村子中间走去。

“啊……”一个七岁大小的儿童看见女子狰狞的面孔放声啼哭。

儿童的哭声引来了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妇。老妇抬头一看埋怨道。

“我说王红,你怎么把这一身穿出来了?不吉利啊……”显然老妇十分熟悉眼前这位女子

“喝血……我要喝血……”

“你又在发什么神经,赶紧回家吧。你男人太不容易了,你别在这给他添乱了。”在老妇的搀扶下,黑衣女子被送到家中。

第二天下午四点钟,一个身背竹篓的男子沿着山脚下的小路蹒跚地往回走,竹篓里堆满了带着土腥味的菇类,这是每一个山寨居民的主要经济来源。

男子身体健壮,上身赤裸,下身只穿一件粗麻布裤子,脚下踏一双手工编制的草鞋,麻裤上沾满了白色的盐巴。男子喘着粗气,步行二十分钟来到一间用木头搭建的房屋前,放下背篓喝了一口水杯中的凉白开。

“王红。”

男子大声喊叫。

无人应答。

“王红……”

男子放大了声响,依旧没有回应。

男子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甩掉水壶冲进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