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签订后,卓文君并未就此放心。
她知道,在西汉,契约的生效不仅需要双方签字画押和中证人见证,还需要符合当时的商事惯例和法律规定。为了确保这份产权契约万无一失,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无法可依,她决定查阅西汉的商事制度,参照惯例完善契约条款。
她首先想到了请教县令王吉。王吉身为临邛县令,熟悉西汉的法律制度和商事惯例,一定能给她提供专业的建议。
这日上午,卓文君来到县衙,求见王吉。王吉得知她的来意后,十分赞赏她的谨慎,连忙请她入座。
“王大人,我与相如已订立财产划分契约,但为了确保契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我想向您请教一下西汉的商事惯例和相关法律规定。” 卓文君开门见山,说道。
王吉点了点头,说道:“卓小姐考虑得十分周全。西汉重视商事,高祖刘邦曾颁布‘复弛商贾之律’,允许商人自由经营;文帝、景帝时期,进一步放宽对商业的限制,鼓励百姓致富。同时,大汉也有完善的商事法律,对契约订立、产权归属、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规定。”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根据《汉律》规定,契约的订立需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条款需清晰明确,不得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你们的契约是自愿订立,条款清晰,符合这一原则。”
“关于产权归属,《汉律》规定,‘名田宅者,各以法令名之’,即财产的归属以契约和法令为准。女子虽然在社会地位上低于男子,但也拥有独立的财产权。比如,女子的嫁妆、继承的财产,均为个人财产,丈夫不得随意处置。你们的契约中明确了你的个人财产和酒肆的产权归属,符合《汉律》规定。”
“关于违约责任,《汉律》规定,‘契约成而反悔者,罚金二两’,若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你们的契约中也约定了违约责任,与《汉律》精神一致。”
卓文君认真听着,时不时点头记录。“王大人,那在商事惯例方面,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王吉说道:“西汉的商事惯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契约需采用书面形式,竹简、木牍均可,口头契约仅在特定情况下有效;二是中证人需具备公信力,如乡绅、族老、官吏等,你们邀请了三位有公信力的中证人,符合惯例;三是重大财产的转让、划分,需报请官府备案,以备查验,你们的契约已由我代为存档,这一点也做到了。”
“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 王吉补充道,“酒肆属于商事经营,需缴纳市租和算赋。市租是对商铺经营征收的税款,按营业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你们和酒肆的奴仆都需缴纳。这些税款需按时缴纳,不得拖欠,否则会面临罚款甚至查封店铺的处罚。”
卓文君连忙说道:“多谢王大人提醒。我定会按时缴纳税款,遵守官府规定。”
离开县衙后,卓文君又前往临邛城中的老商号,请教有经验的商人。这些商人世代经商,熟悉西汉的商事惯例,给了她不少实用的建议。
一位经营绸缎生意的老掌柜告诉她:“卓小姐,商事契约最忌模糊不清。你们的契约虽然条款清晰,但可以补充一些细节,比如酒肆的经营范围、资产的评估方式、纠纷解决的具体流程等,这样能更好地规避风险。”
另一位经营盐铁生意的掌柜说道:“西汉的商事惯例中,还有‘先租后卖’‘优先购买权’等规定。如果你们日后想要转让酒肆或其他重大资产,需提前通知相关方,给予其优先购买权。这一点也可以补充到契约中。”
卓文君将这些建议一一记下,回到酒肆后,立即着手完善契约条款。她补充了酒肆的经营范围,明确了资产的评估方式(由双方协商或请专业的评估人员评估),细化了纠纷解决的流程(先由中证人调解,调解不成再报请官府,诉讼地点为临邛县衙),并增加了 “重大资产转让需提前通知对方,给予优先购买权” 的条款。
完善后的契约,更加严谨、周全,既符合《汉律》规定,又遵循了西汉的商事惯例。卓文君将完善后的契约抄写三份,分别与司马相如、中证人核对无误后,再次签字画押,存档备查。
通过这次查阅和完善,卓文君不仅确保了契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更深入了解了西汉的商事制度。她深知,只有遵守法律和惯例,才能在商海中长久立足。而这份参照汉代商事惯例完善后的契约,也成为了她保障自身权益、稳定经营的重要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