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吴华初恋

吴华自到厦门,在一家电子厂结识了一起打工的阿红、阿秀和阿英。吴华的岗位是微型电动机绕线机,绕满一个的时候要关机换芯子,换好再开启机器开关,虽然工作很简单,刚去时业务很不熟悉,吴华心里想虽是按件计酬,但产量太少,影响厂家订单的完成,降低了机器的使用效率,老板也会不高兴的。

她正有点紧张的心理时,有个男人总是经常在她的旁边盯住她做,吴华以为这个人是监工,使她的神经绷得更紧。越是紧张,越做不好,她真想辞去这份工作,到别处另找事做,这时这个盯着她做的男人发话了:

“别慌,你做的每一件都很好,就是慢一点,但大家刚来都比较慢,只要熟悉一段时间,你就快了,拿的工钱也会多起来的。”

吴华没料到这个使她害怕的人却这样体贴她,这时才抬起头来看他。国字脸,浓眉大眼,皮肤稍黑,一米七多的身材,有付男子汉的伟岸和英俊,表情看去有点严肃,说话却那样和气,给吴华的印象,很像自己家的那位表哥。刚才听到他说的话,紧张的心情也松懈了。

吴华说:“太慢了老板会责怪吗?”

“不会的,老板知道新来的工人都要一段熟练的过程,但慢要做得好,不要出废品就好。”

“那你刚才说我做的都好,是真的吗?”

“是的,我看你的都合格。”

“谢谢,我会努力的。”

“你叫什么名字,能告诉我吗?”

“我叫吴华,怎么称呼你呢?”

“你就叫我林浩吧,我是厂里管生产的。”

吴华听说是管生产的,那一定是干部了,更加要在他面前小心谨慎才是,不过他说话这么和气,也觉得平易近人,于是胆子也就大了点。

“那你是这个车间的车间主任吧,是不是该叫你林主任呢?”吴华半开玩笑半正经地问。

“什么主任不主任,叫我小林或林浩就是,我们都是打工的呀。”

“那不一样的,你这么年青就当车间主任了,一定是大学毕业生吧。”

“算吧,不过大学毕业也不算什么了,只是我学的专业是企业管理的,所以就在这个岗位上了。”

这以后,吴华好像得到了鼓励,不但心理不紧张了,工作也变得熟练了。林浩几乎每天都要在她的面前呆上几次,每次至少10多分钟。这样他们之间也互相有了一些了解。

林浩是四川人,二十八岁,大学毕业后就来厦门工作,父亲在家开了一家小型超市,林浩大学毕业后,父亲叫他在自己家的超市帮忙,可是林浩说,他学的是企业管理,到工厂去抓生产觉得比较对口,如果在超市干上几年,说不定专业都忘得光光了,所以情愿到厦门来闯世界。

刚来厦门,去过几家企业,都不重用他,他很失望。好在家里钱多,他看到电子方面的人才比较吃香。索性在马垅租了一间房子住下,准备自学电子方面的知识,买了一大摞的书,玩够了的时候就关起门来读书,因为他基础不错,人也很聪明,自学能力很强,所以经过半年的自学,懂得了不少关于电容、电阻、三极管、二极管的特性,关于放大电路,整流电路,延时装置等,都有一定的了解,于是就又到人才市场去找工作。也是时来运转,这家电子厂刚好要管理人才。他去应聘面试时,能说出一些电子产品的门道来,老板就录用了。林浩常想,李太白的‘天生我才必有用’,于我又何尝不是呢!

林浩家里有钱,大手大脚惯了,虽然每月有2000多元工资,却还向家中要钱花。他爸对这个独子也特别疼爱。要钱就钱,要物就物,只要他提出的,百依百顺。

吴华不知道他林浩以前曾谈过两个女朋友,买花一次就一大把,他的理念是,只要有钱,就能搞定一切,可是没料到,钱花去不少,恋爱却没有谈成,既花了精力也费了时间,蹉跎岁月已成了大龄青年。

自从吴华来到电子厂,林浩觉得仙女下凡,比他过去谈的女朋友漂亮多了,他一心要把吴华追到手,不但吴华的美貌让他销魂,他还有一个想法:若是把吴华追到手,看你前面那两个女人算什么东西,我林浩就不是能被你们看轻的人!

到了吴华第一次周末休息日,林浩就主动邀吴华去中山公园玩。吴华初到厦门,哪也不熟悉,正想到处去走走,几天来和林浩相处,也觉得林浩这人不错,在她眼里,林浩真的非常像她老家的表哥,所以把他当大哥一样信赖和依靠,感到有一种亲切感。林浩邀她去玩,她自然爽快地答应了。

第一次来到中山公园,一切都觉得这么新鲜,进门一个巨石,刻着“天下为公”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右则一个硕大的石刻地球仪上,一只雄狮踞于巅顶。给人一种护卫这片公园的印象,好似进入这片公园有一种安全祥和之感。

吴华随林浩穿行于花花草草之间,过了像巨伞似的遮蔽了炽热如火的夏日阳光的那片乔木林,一片开阔地上,孙中山的铜像庄严地矗立在那边。吴华问:

“林浩,你说这铜像是谁?不像毛主席啊!”

林浩笑了笑说:“这是孙中山的像,不然这里怎么叫中山公园呢?”

吴华觉得不好意思,说:“我真是土包子一个。连孙中山都不知道。”

林浩给吴华讲了一段关于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的历史,吴华觉得林浩什么都懂。

他们来到湖边,林浩说:

“你有没划过船?我们来划船吧。”

“我没划过呢,我水性不好,怕掉下去了淹死掉。还是到处走走吧。”

“怕什么,不会掉水里的,就是掉下去了,怕什么,有我呢!”林浩很自负地说。以显示他的男子汉气质。

吴华觉得第一次和他来玩,不好扫他的兴,于是也就壮着胆子随他去划船了。其实,林浩也第一次划船,为了在吴华面前显示自己的本事,装做什么都很老到的样子。

刚下船,两个人都没掌握到划船的技巧,各人拿着浆乱划一通,结果船在水中打转,没法前进,弄了好一阵子,才体会出一套方法,这样玩了一个多钟头,两个人都觉得累了就上岸。本来林浩还想带吴华去看动物园的,吴华说累了,就没有去。

回家的路上,林浩问吴华:

“今天玩得高兴吗?”

“高兴,就是有些累了。”

林浩说:“累了就加点营养,我带你去牡丹大酒店弄点好吃的,给你补补身子。”

吴华听说去牡丹大酒店,自己虽没去过,但听这名字就觉得这是高消费场所,要花很多钱的,自己打工妹一个,哪敢进这样的地方呢。于是就说:

“这哪是我们去的地方呀,路边快餐店随便吃点就好了。”

“你以为要你掏钱吗,我请你,你尽管放心跟我来!”

“初次和你出门玩就要你掏钱,我不好意思,你要去你去我不去。”

林浩为了表现自己对吴华的殷勤,就极力劝说吴华:

“钱就是用的,不要说吃一顿饭,你喜欢什么样的衣服,我替你买。”

“这样不好吧,我那好意思叫你破费啊,你要去还是你去,我不在这边吃。”

林浩急了,挽着吴华的手,招了一辆了出租车,几乎是强拉着吴华坐进车内。进了牡丹大酒店,要了几个海鲜,要了一瓶香槟,极殷勤地劝吴华吃喝,吴华自有生以来,第一次进过这么高档的酒店,第一次品尝过这么高级的酒菜。也第一次品尝到和男人相处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