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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见

时间回到林逸凡十八岁那年,每次放假回家时,林逸凡都会跟着父母起早贪黑地做农活,要回学校之前,家里照样没有凑够要拿去学校交的学费。

林逸凡的父亲林晨辉坐在门口的木凳子上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对正在切菜叶的张翠翠说:“要不你再去问一下他大妈,看她能不能再借点钱给我们。”

张翠翠瞪了他一眼,然后停下手里的活,抱怨道:“每次没钱都让我去借,你就只会坐在凳子上叹气,有本事你去借一次试试,看看好不好借。”说完使劲把菜刀丢在一边。

林逸凡正在厨房里做饭,听到妈妈跟爸爸的对话后,她很想跑出去对他们说出心里的想法,可是一想起父亲的那句话,她又犹豫了。

她曾经也跟父亲说过几次不想上学的话,可是父亲每次都对她说:“小小年纪不好好上学,你能做什么呢,回来家里跟我们一起种地吗?你好歹也把技校读完了吧,学点技术到时候好找工作。”

林逸凡之所以选择上技校,无非就是想学点技术早点出去工作……可是每次看到父母为钱的事发愁,她都会产生不想上学的念头,

林逸凡的和弟弟悄悄跟在去为他们筹钱的父亲后面,看着父亲走进了书记的办公室,林逸凡躲在窗户外面偷听,当父亲开口向书记借钱遭到拒绝的那一瞬间,林逸凡心里第一次萌生了不想上学的念头。

有一天,几个高三的学生在一起谈论假期找工作的事,林逸凡刚好在旁边听着,他们说女生出去外面很好找工作,男生不太好找。那些话好像故意说给她听似的,后来她就彻底不想上学了。

过完中秋节,林逸凡背上简单的行嚢,揣着父亲给的200块钱生活费跑到了昆明呈贡,刚到那里的第一天晚上,就发生了一件倒霉事。

林逸凡身上总共只有200块钱,除去车费所剩无几,所以只能去住便宜的旅馆,但是便宜的旅馆却不安全。晚上林逸凡睡得跟猪一样,钱包丢了都不知道!虽然钱包里没有多少钱,但那是她所有的财产。

原本计划早早起来去斗南花卉市场找工作的,可是她却连坐车的钱都没有了,虽然心里很焦急,但她知道必须得先找个工作,不论工作好与否,能暂时解决吃住问题也是好的。

林逸凡在昆明没有熟识的朋友,也没有亲戚的电话号码,心想一个人出门在外必须得靠自己啊!她在衣服口袋里摸了个遍,也只摸到了五块钱,然后随手在路边拦住了一辆拉人的三轮摩托车。

“师傅,我去斗南花卉市场,要多少钱啊!”

“到花卉市场10块钱,坐上就可以走了。”

林逸凡不敢说自己没钱,心想等坐到了再说,于是就坐上了车。到半路时师傅突然让她先给钱,林逸凡心里暗暗叫苦,只得实话实说。没想到师傅听了后一点都不同情她,而是停下来再也不走了,五块钱也收了去。

林逸凡只得走着去斗南花卉市场,她发现有一条田间小路直通斗南,看着不算不太远的样子,于是就拖着行李箱慢慢地从小路走,四十分钟后终于走到了。

到斗南后,没用多久她就找到了一个专门包扎鲜花的工作,管吃管住,虽然工资很低,但是至少有了个安身之所,她心想先干着呗,等有机会了再跳槽换更好的工作。

在花店上班的第三天,有两个男孩子出现在花店门口,其中一个操着浓重的外地口音问花店老板:“请问你们这里还要不要小工啊?”

老板问他是谁做,他指着那个年龄小点的男孩子说:“是他做。”

林逸凡一边包花一边打量着两个人,高个子男孩皮肤有点黑,留着齐肩的长发,头发天然地卷曲着,有一种艺术家的气质,浓眉大眼,眼睛里透着幽默灵动的神色。上身穿着一件黑色T袖衫,胸前印有杰克逊抱着吉他的图像,下身穿着一条修身的牛仔裤 ,显得特别有个性,充满了热情,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他带来的那个男孩子有点扭扭捏捏的,好像有些害羞又有些害怕,林逸凡一眼就看出来,他应该从未出过远门,清秀的脸上还带着孩童般的稚气。

第二天, 那个年龄偏小的男孩子去上班时,高个也跟着去了,他不但教男孩子做事,还和林逸凡一起包花,他一边包花一边和林逸凡套近乎,“我叫向阳,红河州人,他是我堂弟,我们两个都是原生态的彝族,很高兴认识你,美女。”

“别叫我美女,大街上到处都是美女,俗气。”林逸凡不客气地说。

他却幽默地坏笑着说:“你本来就是美女好嘛!精致的五官,脉脉含情的眼神,浓黑而柔软的长发轻盈地披在肩上,有一种飘逸的美,美好的女子才能称作美女对不,难道你不美好?要我叫你丑女不成?呵呵!倒是挺欣赏你个性的,就像这朵带刺的玫瑰一样!”

“花言巧语倒是挺会说的,人家都说油嘴滑舌的人不靠谱,特别是男人。”林逸凡丝毫不给他面子。

“我到花店是为了照顾一下他的,因为他才十六岁,又是第一次出远门打工,以前什么都没干过。”向阳解释道。

“我昨天就看出来了,原来他还真没出过远门呢。”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呢?”向阳假装佩服地问。

“从他的表情和动作,因为大部分人第一次出门时都是那样的。”

林逸凡想不到的是,向阳去花店不单纯的为了教他堂弟做事,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林逸凡在包花的时候,不小心把一支漂亮的玫瑰花弄断了,然后随手丢在一边,向阳心疼地捡起来闻了闻,若有所思的说:“这花这么漂亮,丢掉太可惜了。”

林逸凡接过话说:“我们花店里这么多的花,漂亮的多了去了!”没想到向阳用火辣辣的眼神盯着她叹息道:“在我眼里,这朵花是最美的,虽然暂时被浪费在这里。”

叹息完他又小声地说道:“就像你一样,长得这么好看,怎么会在条件这么差的小店里上班呢!你应该去找一个更好的工作。”

听他这么一说,林逸凡心里有一丝暖意,却没有马上回答他的问题。

第三天,向阳再次去到花店,招手示意林逸凡出去花店外面,说是有东西要给她。林逸凡出去后,向阳悄悄塞给她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别怪我这么冒昧,才认识你几天就写信打扰你,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向阳,喜欢弹吉他,喜欢音乐,上高中时玩过乐队,我知道你也喜欢唱歌,很想和你交个朋友,晚上下班我们一起散散步,聊聊天好吗?了解一下,给我个面子啊!我会一直等你的。”

晚上向阳真到花店门口等着了,林逸凡觉得一起出去散散步没什么,于是他们顺着花地走,一直走到滇池边,一路上向阳讲了许多关于彝族的故事,林逸凡听得津津有味,向阳能感受到她对彝族感兴趣。

林逸凡是真的对少数民族感兴趣,向阳很聪明,他慢慢的,一步一步把林逸凡的心吸引到他身上,吸引到美丽的彝乡。

不久,她们就热恋了,林逸凡才发现,向阳有时就像个小孩子,想起什么就是什么,还特别大男子主义,林逸凡完全被他掌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还是喜欢他,喜欢他的阳光、帅气,喜欢他的才气,喜欢他的热情,喜欢他的幽默,喜欢他的大男子主义,喜欢他弹着吉他唱歌的样子……反正他身上好的坏的林逸凡都喜欢。

张爱玲说,恋爱的女人是管不住自己的,就仿佛吸烟的人明知吸烟有害照样吞云吐雾一样,爱情也是盲目的,当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已经不会理性的去思考。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一晃三个月过去了,一个晴朗的夜晚,向阳带林逸凡去他的出租屋,林逸凡不由自主地跟着他走。他们边走边聊,向阳绘声绘色地说:“我家乡的人都说彝语,穿的服装也是少数民族服装,女孩子戴的银饰品特别漂亮,我爷爷和爸爸都是村子里很有名的银匠,专门打制银饰品的。”

说到爷爷和父亲的时候,向阳脸上流露出难以掩饰的自豪感,愈发勾起了林逸凡的好奇心。

向阳似乎看出来了,每当他说到关于彝乡的银饰品和少数民族服装之类的东西是,林逸凡就表现得特别有兴趣,便接着承诺说:“如果你喜欢银饰品,我可以叫我阿爸做一套送给你的,那都是小事一桩。”

林逸凡撇着嘴问:“真的吗?做银饰品很麻烦的吧?”

向阳故弄玄虚地说:“真的,不过前提是,你得嫁给我,如果你嫁给我,我还可以让我阿爸教你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