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爷爷六岁那年的冬天,他父亲跟人到南乡——信阳那一带,用自己带去的红薯粉条换人家的大米。回来再将大米卖掉,赚个差价。去了两趟,做得不错。第三次再去时,他没回来。因为他会唱几段莲花落,在大别山里参加了红二十五军,当了宣传员。第二年夏天肺部受枪伤回来,不敢对外人说。呆了半个月,死时,说是害伤寒。这应该是我家红色基因的开始。但爷爷从没有给我提起过。我还是听三叔说的。他是听别人说的。我不明白爷爷为什么不跟我讲这个。猜想他可能也不知道吧。毕竟那时他太小。

那时曾祖母才三十岁。这个年龄的女人,搁到如今,谁都不会守寡的。除了风尚问题,还有个人口比例问题。现在的女人比男人少,村子里的男人如果没本事挣钱,家底再薄点,只能打光棍。所以,哪个村里有个年轻寡妇,便是这些光棍汉子争抢的对象。

那时候不行,乱世嘛,东一枪西一炮的,很难赶上一天安静日子,损伤的多是青壮年男人。女人比男人多,加上那时候给女人裹小脚,让她们足不出户,田里的活儿全由男人操劳,因此重男轻女。

曾祖母跟别的女人不同,她自小没娘,跟着爹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到了十二三岁,还没人给她裹脚。等他们来到福村,来到地主福明善家时,我爷爷的奶奶见她这样,欢欢实实,天天晃着一双大脚出出进进,饲候福明善的奶奶。便对她说,妮呀,你走路是快了,是舒服了,但你一双天脚,将来嫁不出去怎么办呀?曾祖母才有点发慌,心说我要是嫁不出去,将来养活老爹就不方便了,这世界毕竟是男人的,没有男人,家里等于少了背靠墙,少了顶门棍。结果呢,爷爷的奶奶帮她缠脚。缠脚太痛,让她走不了路,甚至下不了床,她一咬牙,自己用剪刀把厚厚的缠脚布给绞去了。自己叹息,一切听命吧,这下不了床的洋罪是不能受了。

没想到她成了常家的媳妇。

她嫁来之前,我爷爷的父亲已经单传三代了。

他们不是本地人。之所以与地主福家关系处得融洽,那是因为这三代的三个男人都是人家的长工。

现在叫我往上捋顺头绪,只知道,也是听爷爷讲的,有一年一个南乡人来蔡都集收黄豆,他用拉来的大米,换这儿的黄豆。搁现在说,他是个粮贩子,赚取点两地的差价。因为天下连阴雨,这个粮贩子出不了门,就在集上与人赌博,输了个吊蛋精光,连裤衩都没了。

天一放晴,人家不让他走,他起了歹心,一张字据,把跟他来的伙计给卖了。临走时,。这小伙计送他,他不说实话,只说回家带些钱,过来多收些黄豆,多赚点钱,小伙计心眼实,眼巴巴看他骑瘦驴走了。这匹瘦驴是他用卖小伙计的钱临时买的,小伙计清楚地记得,那头瘦驴是“阴胯”——一个屁股高,一个屁股低,走路晃腚,又发飘,干活儿没劲,也值不几个钱。

小伙计真正成了百姓常说的那种傻人,“被人卖了,还替人家数钱。”等他盼着东家再来时,蔡都集的人又嫌他说话太拗口,听起来费老劲,使唤起来不顺手。一转手,将他卖到了福村来。

大概你已经猜出来了,这小伙计,就是我家在福村生活的第一代人。在那种乱世,他能平安生存下来,又能娶妻生子,将常姓人在福村繁衍下来,也算是个奇迹吧!

到我爷爷这代,是第四代人。像个脆弱的独苗苗突然发棵了。老天爷开了眼,那个天足的女人生了两个男孩,我爷爷和我二爷。两个男孩的名字全是她给取的,一个叫豹子,一个叫狮子。这时候这个家庭也不那么紧巴了,她决心供孩子念书。在爷爷年幼时,他记得最清的不是像别的孩子那样,是些“拉大锯,扯大怀,你的闺女咋不来”,“小鸡嘎嘎,要吃黄瓜,黄瓜有水,要吃鸡腿”之类的童谣,而是四句诗,现在听起来,还是响当当的震耳朵:“斗大黄金印,天高白玉堂,不读万卷书,难以伴君王。”

可爷爷天性不喜读书,而二爷却念书如喝水,他们对比鲜明,曾祖母一狠心,拧起爷爷的耳朵,问:“你真不想念书?”爷爷晃晃脑袋,将她拧耳朵的手晃掉,然后点点头。曾祖母又问:“将来你后悔不后悔?”——这种话本身就问得有毛病。不是没到“将来”嘛,你问也等于白问。爷爷又是点点头。曾祖母说声也好,省下一份钱来,别叫他耽误工夫了。、她找到东家,让爷爷去放猪放羊,她的钱,只供应喜好读书的二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