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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白纸黑字书契约

次日清晨,卓文君便让管家去集市上购置了上好的竹简和笔墨。

她要亲自起草这份财产协议,将昨日与司马相如商议好的资产划分,一一落实到文字上。这不仅是一份简单的契约,更是她作为女性,争取独立产权的重要凭证。

卓文君坐在书房中,凝神静气,提起毛笔,在竹简上缓缓书写。西汉的契约文书有着固定的格式,开头需注明纪年、双方身份,中间列明条款,结尾由双方签字画押,并由中证人见证。

她首先写下契约的标题:“卓氏文君与司马氏相如财产划分契约”。

接着是纪年:“西汉建元七年夏月,临邛县民卓文君、司马相如,为明晰资产归属,保障经营稳定,自愿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然后是具体的条款,她按照昨日商议的内容,逐一书写:

第一条,固定资产归属。“酒肆现有铺面三间、店内桌椅三十套、酒坛百余个、酿酒工具若干,均为酒肆核心资产,归属酒肆所有。卓文君拥有酒肆的主导经营权,包括经营决策、财务支配、人事任免等权利;司马相如协助经营,负责文书、接待文人雅士等事务,重大决策需经卓文君同意。”

第二条,流动资产归属。“卓文君个人财产:黄金百两、铜钱五千贯、首饰若干、书籍百卷,归卓文君个人所有,可自由支配。酒肆经营所得利润,扣除经营成本、奴仆薪酬、物资采购等费用后,剩余部分由卓文君、司马相如各分得五成。库存酒品及经营所需物资,归酒肆所有,由卓文君负责管理调配。”

第三条,不动产及奴仆归属。“卓文君个人所有良田十亩,可自由出租、耕种或转让,收入归卓文君个人所有。十五个奴仆中,五个分配至酒肆工作,薪酬由酒肆支付,听从卓文君调度;其余十个由卓文君支配,用于打理良田或家中事务,薪酬由卓文君个人支付。”

第四条,婚前财产归属。“卓文君婚前个人财产:首饰五十余件、衣物三十余套、书籍两百余卷、琴具一套,归卓文君个人所有;司马相如婚前个人财产:书籍百卷、琴具一套、衣物二十余套、笔墨若干,归司马相如个人所有。双方婚前财产互不干涉,可自由支配。”

第五条,违约责任。“双方均需遵守本契约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违约。若一方违约,需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违约导致酒肆经营受损,违约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契约生效条件。“本契约自双方签字画押、中证人见证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若双方产生纠纷,可由中证人调解;调解无效,可报请官府裁决。”

卓文君一笔一画,写得极为认真。竹简上的字迹娟秀而坚定,每一个字都承载着她对独立产权的追求,对女性经济地位的争取。

写完条款后,她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确保没有遗漏或歧义。然后,她在契约末尾留出了双方签字画押和中证人签字的位置。

“相如,你过来看看,这份契约条款是否还有需要修改的地方。” 卓文君将竹简递给司马相如。

司马相如接过竹简,认真阅读起来。他逐字逐句,仔细揣摩,心中对文君的敬佩愈发深厚。这份契约条款周全、严谨,既明确了资产归属,又保障了双方的权益,完全体现了文君的智慧与远见。

“文君,这份契约写得很好,条款清晰,权责明确,没有需要修改的地方。” 司马相如说道,“我完全同意。”

他拿起毛笔,在契约末尾 “司马相如” 的位置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按下了手印。

卓文君也在 “卓文君” 的位置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按下了手印。鲜红的手印印在竹简上,如同两颗坚定的心,宣告着这份契约的初步成立。

“接下来,我们就邀请中证人前来见证。” 卓文君说道,“我已经让管家去邀请乡绅李老爷、族叔卓二爷,还有县令王大人作为中证人。他们都是有公信力的人,有他们见证,这份契约才能更具法律效力。”

司马相如点了点头:“好。有王大人、李老爷和卓二爷见证,再好不过。”

没过多久,三位中证人便陆续来到了酒肆。县令王吉、乡绅李老爷、族叔卓二爷,都是临邛城中德高望重的人物,对卓文君的才华与胆识也十分赞赏。

他们接过契约竹简,认真阅读起来。李老爷一边读,一边点头:“这份契约条款周全,考虑得十分细致,实属难得。”

卓二爷也说道:“文君此举,开创了临邛女子独立拥有产权的先河。明确资产归属,不仅能保障酒肆的稳定经营,也能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是明智之举。”

王吉放下竹简,眼中带着赞许:“卓小姐不仅有经商之才,更有远见卓识。这份契约符合西汉商事惯例,具有法律效力。我愿意作为中证人,见证这份契约的成立。”

得到三位中证人的认可,卓文君心中大喜。她知道,有了他们的见证,这份契约才能真正生效,她的独立产权才能得到保障。

“多谢三位大人愿意作为中证人。” 卓文君躬身行礼,“今日便劳烦三位大人,见证我与相如订立这份财产划分契约。”

三位中证人点了点头,依次在契约末尾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按下了手印。

白纸黑字,签字画押,中证人见证。这份承载着卓文君独立产权诉求的契约,正式成立。它不仅是一份商业协议,更是女性争取经济独立、产权自主的重要标志,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