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林锋与朱英是初中三年的同窗好友,只是在毕业后,分道扬镳了,林锋上了高中,朱英去了财校。

当时林锋的学习成绩很突出,无论文史地还是数理化,都是全班的上游,年段的前列。到了高中也不错,不料迟不病早不病,就在高考的时候发高烧,因此没能考上大学。

林锋的爸爸叫他去补习班回读,可是就在为他筹措学费的时候,被摩托车一碰,双腿股骨都粉碎性骨折,在医院一躺就三个多月,出医院后,还不能劳动。

那辆肇事的摩托车没有挂牌,出事后赶紧逃逸了,因此林锋的爸爸像被鬼打了一身,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花了几千元的医药费,自认倒霉。这样林锋回读的事也就黄了。

当时的体制,吃公家饭的,有很多不同的身份。有干部编制,有工人编制,有以工代干的,工人又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此外乡镇政府还招收了一部分吃社办粮的临时工。他们身份不同,做工作没有分正式的,临时的,只是待遇不同,吃社办粮的工资比正式干部低得多。在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中,大家出动,当临时工的为了表现积极一点,指望着是否以后有转正机会或者能够在机关长待下去,像计划生育这类得罪人的事,他们都是冲在前头。

林锋就是招去吃社办粮的临时工。具体工作是协助日常文教工作。

这次抽调他搞水泥厂,他只有服从,不然就会被一脚踢回农村去

在社会金字塔里,农村的农民是底层的底层,吃社办粮的,工资虽低,还算社会地位不是最低。所以林锋还舍不得离开这支队伍。

朱英自初中时和林锋同班三年,林锋的成绩那么好,她对林锋钦佩得要命。曾经暗恋着林锋。

记得初三那年,有一次周末回家,朱英胆子平时就大,为了少走几里路,选择走山路,谁知自从公路开通以后,山路已比较少人过往了,那路本来就小,路两边长满了藤条和带刺的荆棘,走起来这边一钩,那边一挂,倒觉得走了更吃力。走着走着,忽然山上窜下一只野猫,把朱英吓得一个趔趄,不小心掉在了一个二米深的边沟下去了。争扎了几次,都爬不上去,那山路现在已很少人过往了,所以就是叫也没人听到。她一个人真是急得要死。

正在急得想哭的时候,没想到,林锋也从这条路回家,看到朱英掉下去了,就赶忙把她救了上来。

原来林锋与朱英是隔壁村子,回家与朱英是同路,本想邀朱英做伴的,朱英却先走了一会,于是他尾随着就跟了去,林锋个子高,走起路来也快,不久就快追上朱英了,见朱英拐进了小路,于是他也随着小路赶来。没想到朱英跌下边沟了。

朱英先是非常感激,后来,觉得屁股上有点疼,一摸有血,才知道掉下去时的时候,屁股上被刺刮了一下,裤子破了,还伤及皮肉。当时只顾拼命往上争扎着想爬起来,就没有注意到会痛和流血了。

这下怎么办呢,痛还不打紧,就是这裤子破了,白白的肉也露了出来,多难堪呀,林锋知道以后,对于那个敏感部位又不好意思帮她擦血,就叫她自己按住痛的部位,等不再流血了才走路,他停下来等她给她作伴。

血是止住了,破洞的裤子怎么见人呢?

林锋和别的同学不同,每个周末回家,都要带着一个大大的书包,装一些书或杂志回家去看,这回林锋的书包可派上用场了,她对朱英说:

“我走前面,你走后面,这里山路很少人来往,破洞的裤子也无妨,等到了比较多人过往的大路时,我这书包交给你背,这么大的书包足以遮挡住你那小的破洞。”

朱英很感激,说:“那不如现在就我来背吧。”

林锋说:“这书包很重,你又受伤了,还是人多的地方再交给你背吧。”

于是林锋走在前面,把挡路的藤条,荆棘先摆布完毕,朱英走起来就不感吃力了,朱英觉得林锋真好。

漫长的山路,他们俩有说有笑,先是谈论一些学习上的事情,后来朱英觉得乏味了,要林锋给她讲个故事。朱英说:

“林锋,你这么喜欢看书,一定很多故事,讲个故事来听听吧。”

“你喜欢听什么样的故事呢?”    

“随便,就要好听的就行。”

“故事有好多种,比如说笑话、古典故事、现代故事、英雄传奇、爱情故事、神仙鬼怪、童话、寓言等等多得很呀。你要听哪一种?”

“就讲个爱情故事吧,好吗?”

“古代爱情故事也有很多,比如说,梁祝的、白蛇传、牛郎织女、天仙配、牡丹亭等等,不知你想听那一则故事?”

“哇!林锋,就你说的这一串故事名,我很多都没听过呢,你真厉害!你真是个才子啊。”

林锋说:“古典小说里,关于爱情的故事,大都才子配佳人,如果今天你说我是才子的话,我说你是佳人,我们也是天生的一对,哈!你长得那么美,让人多么喜欢啊!”

朱英一听,一阵红晕从脸颊泛起,心里想:“能和林锋做成一对,真的今生无憾了。”但还是谦虚地说:

“我那算美呀,你林锋若是看得上我,那是我一万个愿意啊。”

林锋一听高兴极了,转过身来搂住朱英,俯下身子就往她脖子上、颊上、唇上不住地亲。一阵青春的热血在他们两人的身上涌动。他们有生以来第一次品尝过异性之间亲昵所带来的快活和兴奋。

良久,他们继续上路,林锋一边在前面开路,一面讲《卖油郎独占花魁》的故事,又讲了《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王娇鸾百年长恨》、《女秀才移花接木》等等,林锋讲得十分生动,朱英听得十分入神。不断地赞叹,不时的惋惜,似乎被故事带进了那个时代。

林锋的村子比朱英远两公里,到了朱英的村子里,朱英为了到家里换好裤子后将书包还给林锋,就把林锋领进了自己的家。正好朱英妈妈也在家,朱英就把林锋介绍给了妈妈,朱妈妈一看林锋,一米六多的身材,还像雨后春笋不断地往上冒呢,国字脸上长了不少的青春痘,黑黑的胡须也长出来了,讲话声音沙哑而粗旷,略赤的肤色,给人以一种健康的美感。于是满脸笑容地招呼林锋坐呀,喝茶呀。

林锋长这么大,很少去别人家做客,来到朱英家不免有点拘束不安,虽然读了那么多的书,什么风俗人情,什么礼节他都懂,毕竟年纪不大,经历的世事不多,就是觉得促局不安,脸一阵阵地发红。巴不得朱英把书包快点拿出来好回家去。

朱英换完裤子,一看,书包上也粘上了一些血迹,觉得很不好意思,就对林锋说:

“看,把你的书包也弄脏了,要不,我拿另外一个袋子,让你先把书带回去,我把你的书包洗干净以后,明天还给你。”

林锋说:“一点点血迹没关系的,何必要你洗呢,拿回去我自己洗就行了。”

朱英觉得过意不去,林锋决意要将书包带回去,朱妈妈这时就发话了:“林锋是个好孩子,好同学,他对你这么好,你就送他一程吧。”

朱英还真舍不得林锋回去,经妈妈这么一说,就对林锋说:“那好,我送你一程吧。”

林锋说:“不用了,我一下子也就到家了,何必让你辛苦呢,明天去学校时我来邀你同去,你在家等着我好吗?”

朱英要送,林锋一再拒绝,后来林锋独自回家去了,从此每逢周末。他们俩都是同去同回。而且每次都抄小路走,在那僻静的山路上,他们总是有说有笑,无比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