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三年以前,李玉光和赵小红离婚后,他们的儿子李和生跟随赵小红生活,李玉光很快跟肖云英组成了新的家庭,生下儿子李小兵。李和生今年还不到十八岁,目前在市里一所技校读书,平时住校,只有双休日和节假日才回家,周旭他们决定去市里的技校,找李和生了解情况。

周旭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李和生就读的技校,然而事情却让他们非常失望,李和生的班主任说,李和生昨天下午就请假回家去了,说是给母亲过生日,今天没有来学校上课。周旭向班主任要了李和生的手机号码,但李和生的手机已经关机,联系不上。周旭问班主任:“老师,李和生平常在学校表现怎么样?”

班主任皱着眉头,叹了一口气说:“咳,这个孩子是刚从别的班上转来的,听说他好像在别的班上犯了什么错误;他的表现确实不怎么样,经常逃课,或者去网吧上网。尤其是最近,他人在心不在,上课总走神,下课后也不和别的同学交往,常常独自一人发呆,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也不知这个孩子怎么了,我正准备找他的家长谈话呢。”

乐新梅见段鹏进了书房辅导女儿学习,没有了发泄对象,只好独自一人坐在客厅看电视。就在这时,乐新梅的手机响了,电话是她父亲乐有生打来的,乐有生在电话里语无伦次地告诉乐新梅一个不幸的消息。

乐新梅的弟弟乐新华今晚酒后在KTV唱歌时,跟别人发生争执,对别人拳打脚踢,导致别人头破血流,现在伤者已经送县人民医院抢救,乐新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已被城东派出所的警察带走,乐有生叫女儿赶紧找段鹏想办法“捞人”。乐新梅听了父亲的讲述,顿时吓了一跳,身上凉了半截。

乐新梅的弟弟乐新华比她小八岁,由于乐有生夫妻从小对乐新华娇生惯养、百依百顺,缺乏应有教育,导致乐新华落下个吊儿郎当、惹是生非的坏毛病。乐有生在位时,曾经把不学无术的乐新华安排在市政管理局下属的自来水厂工作,当水质化验员。

乐新华由于从小懒散惯了,上班后仍然恶习难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想去就去,想走就走,毫无组织纪律。自来水厂的领导碍于乐有生的面子,对乐新华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敬而远之。

乐有生退休后,乐新华仍然我行我素,屡教不改,水厂领导改变招数,调整了乐新华的工作岗位,把他从质检科调到门卫室,让他从事安保工作,乐新华一来嫌当门卫丢人,二来嫌当门卫不自由,干了不久就自动辞职了。此后一直没有上班,整天东游西荡,不务正业,靠他父母的退休工资混日子,乐新华去年春节后结的婚,儿子刚出生几个月。

乐新梅接完父亲的电话,赶紧推开书房的门,神色张惶地走近段鹏轻声说:“你到客厅来,我有事情跟你商量。”段鹏见乐新梅脸色不对,急忙跟着她来到客厅,乐新梅靠近段鹏,神色凄然地说:“刚才老爸来电话告诉我:新华出事了,你赶快想办法。”

段鹏听说小舅子出事了,急忙问:“新华怎么了?他在哪儿?出什么事了?”乐新梅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带着哭腔说:“听老爸说新华喝醉酒把别人打伤了,而且伤的不轻,让派出所的警察抓走了。”

段鹏问:“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在哪个派出所?”乐新梅颠三倒四地回答:“就今天白天发生的事,不,是今天晚饭后发生的事,在哪个派出所来着,我忘了,我再问一下爸。”

段鹏见乐新梅心慌意乱,说话颠三倒四,对乐新梅说:“你别管了,我给爸打个电话了解一下情况吧。”段鹏说完拨通了乐有生的手机,向他了解乐新华出事的详细情况。段鹏放下手机,从抽屉里拿了点钱,急匆匆的出门走了。

段鹏开车来到城东派出所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了,段鹏向值班的警察递了根烟,微笑着打听:“领导,你好,我想了解一下,今天晚上你们派出所是不是在KTV抓了一个打架斗殴的年轻人?”

警察点点头说:“我们所里今天晚上一共抓了9个人,有2个打架的、3个吸毒的,还有4个嫖娼的,我不知道你问的是哪一个。”段鹏说:“领导,辛苦你给我查一下,你们所里今天晚上抓的人里面有没有一个叫乐新华的?”

警察拿起办公桌上的案件登记册,查阅了一下说:“今天晚上20点23分,我们派出所是抓了一个叫乐新华的男子,原因是乐新华在KTV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现在受害人已经送往医院抢救,据说伤得不轻。”

段鹏小心地陪着笑脸问:“领导,我是乐新华的姐夫,我可不可以见乐新华一面?”警察听了段鹏的话,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因为目前此案中的受害人伤势垂危,乐新华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除了双方的律师,现在任何人都不能见乐新华。”

段鹏听了警察的话,估计没有通融的余地,只好无奈地走出派出所,再想别的办法。段鹏回到家里,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了,躺在床上的乐新梅由于牵挂着弟弟的事情,因此毫无睡意,她见段鹏回来了,赶紧一骨碌翻身坐起,急不可耐地问:“你见到新华没有,情况怎么样?”

段鹏实话实说:“我刚才去城东派出所了,据所里的警察说新华现在确实在城东派出所接受讯问,值班的警察说新华已经涉嫌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目前不许任何人跟新华见面,除了双方的律师。”

乐新梅一听段鹏的话急了,火烧火燎地说:“那怎么办,也不知新华在派出所有没有挨打,有没有受罪?”段鹏听了乐新梅的话,不屑地说:“他已经是当爹的人了,又不是未成年人,他自己惹的祸、犯的错,只能他自己承担,他这是木匠戴枷——自作自受。

乐新梅听了段鹏的话,心里老大不痛快,紧绷着一张脸不悦地数落:“新华不是你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你当然无所谓,他的死活你肯定不在乎,我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找了你这个无情无义的东西。”乐新梅说完竟然呜咽呜咽地哭了起来。段鹏刚从派出所回来,乐新梅竟然说出这种混帐话,他心里充满了委屈,很不是滋味。

乐新梅自顾自哭了一会,抹了抹眼泪,看着段鹏继续唠叨:“你不是有个战友的叔叔在市里当大官吗?你可不可以找一下他,请他给县里公安局说句话,把新华给放出来。”乐新梅病急乱投医,给段鹏出了个馊主意。

段鹏的战友叫高锋,现役军人,某部副团职干部,他叔叔叫高进东,是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每次高锋回家探亲,都会邀请高进东和段鹏聚会,因此,高进东跟段鹏常有来往,颇为亲近。

段鹏看了乐新梅一眼,不满地说:“你以为什么好事,我还有脸找高部长?”面对这个蛮不讲理的女人,段鹏真想劈头盖脸给她两巴掌,可已经是三更半夜了,他怕影响女儿和邻居休息,只好忍气吞声地说:“别哭了,时间不早了,休息吧,我们局里程平的父亲在县政法委工作,明天托他了解一下新华的情况,我们尽力而为吧。”

程平的父亲叫程东明,是县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段鹏因工作关系曾经跟程东明打过几次交道,两个人比较熟悉。乐新梅听了段鹏的话,这才慢慢地停止了哭泣,用充满哀怨的眼神看了段鹏一眼,用被子蒙住脑袋睡了。段鹏没有计较乐新梅的态度,也上床睡了。

第二天上班后,段鹏给程东明打了个电话,把乐新华醉酒伤人的事情说了,请求他帮忙了解一下情况。程东明那边听了段鹏的话,沉吟了一下,压低声音说:“段局,我正在开会,等散会后我向城东派出所了解一下情况,然后再打电话告诉你。”段鹏感激地说:“好的,程主任,谢谢你,我等你电话。”

大约过了两个多小时,程东明的电话打过来了,他告诉段鹏:被乐新华打伤的人叫张二军,年纪跟乐新华差不多,今天晚上两人在歌厅不期而遇,一言不和便动起手来;张二军在县里工商银行上班,其父母也是银行系统员工,张二军是家里的独生子。

张二军目前在县人民医院骨伤科住院治疗,初步诊断为:头部脑震荡,后背三根肋骨骨折,左手腕骨折,特别是头部受到打击,已经构成轻伤。乐新华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受害者家属要求派出所依法逮捕乐新华。

段鹏听了程东明的陈述,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焦急地询问:“程主任,你长期在政法系统工作,熟悉法律程序,你看乐新华这事还有没有商量的余地?”段鹏的意思是双方能不能协商解决,最好不走司法程序。

程东明考虑了一下说:“是否有商量的余地,主要取决于受害者本人及其家属的态度,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和解的话,乐新华就可以只承担民事赔偿,减轻刑事责任或不用负担刑事责任,具体情况你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另外,刑警大队长周旭是我的老部下,有什么为难的事你可以找他,我一会把他的电话号码发给你。”

段鹏按照程东明的意思,下午特地去了趟天雄律师事务所,就乐新华的事咨询律师。接待段鹏的律师叫王昆山,是天雄律师事务所主任。段鹏把乐新华醉酒伤人被关在派出所的事说了,问王昆山能不能在乐新华和受害者之间进行调解,尽量让乐新华只承担此案的民事赔偿,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责任。

王昆山想了想说:“调解工作我们倒是可以去做,但我们要根据案件情况收取一定劳务费;另外就是你说的“乐新华只承担民事赔偿,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责任。”这个问题,主要处决于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意愿,我们可以与他们进行沟通,但是无法勉强。你如果同意的话,我们律师事务所马上就可以开始工作。”

段鹏接过话题说:“王律师,犯罪嫌疑人是我小舅子,这事我还得回家跟我老婆和岳父、岳母商量一下,你留个电话号码给我,到时我再联系你怎么样?”王昆山从办公桌抽屉里拿出一张名片双手递给段鹏:“好的,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事情随时联系我,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慢走,再见!”。

路上,段鹏又拨通了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周旭的电话:“周队,你好,我是商务局段鹏。”周旭在电话里热情地回应:“段局,你好,程主任已经给我打过电话了,他跟我说了你小舅子的事;我已经跟拘留所的熟人打过招呼了,你就放心吧。”

段鹏听了周旭的话,心里踏实下来,客气地说:“周队,让你费心了,我代表我岳父岳母全家感谢你和程主任的关照。”周旭贴心地说:“段局,程主任是我的老领导,你不必客气;如果有什么为难的事,你尽管告诉我,我一定尽力而为。”段鹏听了周旭的话,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