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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三)条约虽然签了,但俺们都是被逼的

1842年9月1日,也就是《南京条约》签订后的第三天,钦差大臣耆英与署乍浦副都统伊里布、两江总督牛鉴三人联名致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照会,从此万年和好,无话不可商量,咱两国再也不要争了,条约好好遵守执行吧。

看这投降三人组的意思,一个条约泯恩仇,打完就了了。

他们想得太简单了。他们三人是愤不起来了,但其他人不行啊。

首先,大老板特愤。条约粗订之时,道光自己给自己找台阶,说“览奏愤恨之至”,但由于心系亿万老百姓,“故虽愤闷莫释,不得不勉允所请,借作一劳永逸之计”。这个傻皇帝,看到条约文本,心里那个恨啊,那个愤啊,胸中憋着一口气,那是一万个咽不下去。

是有些咽不下去,天朝什么时候丢过这等人?

不过更丢人的是,咽不下去,又打不过人家,就把亿万百姓掂过来了-如果不是为了他们的幸福安康,我才不干呢。

做领导做到这个份儿上,够不要脸了!

其次,参与分红的宗室及各级官员们愤。大清这家公司分红利的时候,爱新觉罗家拿大头,其它各级官员根据血统或职位拿小头。如今公司面临被外资挤兑的危险,他们当然要愤了。不过,由于满人汉化程度不够,所以就发生一个奇怪的现象: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主和的大臣经常是满人,主战的大臣却往往是汉人!

这一点,美国学者马士也发现了,他说,琦善、伊里布和耆英,这些满洲官员的代表人物“曾表现出政治家的品格和预测前途的能力,但是他们的汉人同僚既曾盲目地主战于当初,又实行交战而不妥协于最后”。一句话,汉官们比满官们更热爱这家公司。估计是满清公司的科举制让汉官们深感满足吧?

第三,打工者们愤。理论上讲,打工者完全不必担心公司的倒闭,这家倒了,给另一家打工就是了。问题是中国的打工者就是这么忠诚,公司大小老板越暴虐,他们越服帖,吃人两口草料,就皇恩浩荡吃水不忘挖井人了。实践与理论缘何能脱节到这种地步,也是天朝特色与传统,咱就不追究了,咱只是感觉奇怪:主子挨了一巴掌,奴才及其后子孙就能世世代代耿耿于怀,这奴才是由什么材料构成的啊!

愤也罢。如果仅停留于一种情绪,顶多影响他自己的身心健康与生活品质而已,影响不了其它。问题是天朝君臣民们往往把情绪投诸一种更加不良的行动:

第一,条约是被逼的,咱就理直气壮地不予遵守。

咸丰云:“自古要盟不信,本属权宜。”一句话,咸丰认为这种条约,本就是哄夷人玩的。中国传统,大信不信,要约不信。这传统的发扬与广大,跟孔老师有很大的关系。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子还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但是孔老师之信有前提条件,即“道”。无道之信,那是没有价值也不需要遵守的。至于啥是无道,那就看你自己理解了。这方面,孔老师亲自给大家做过表率:某年某月某日领着学生周游列国做国际访问学者的孔老师路过卫国的蒲邑,适逢公孙氏在蒲邑聚众闹事,被孔老师知道了。几个闹事者抓住孔老师,对他说:“你必须答应我们不去卫国都城,不把这里的事传到那里去,我们才能放你出城。否则,你就只能老实地呆在这里。”孔老师答应了,但是一出城门就毫不犹豫地把车往卫国都城的方向赶去。按《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得意门生子贡看不下去了,责问他的老师:盟可负邪?孔老师理直气壮地回答说:“要盟也,神不听”。一句话,被人要挟、强迫订下的盟约,神都不听的。结果,孔老师不但到了卫国都城,把公孙氏之事告诉了卫君,还建议他出兵征讨去。卫君没有出兵,但孔老师的所作所为,一定让他的学生大开眼界,更让后世的国人全都学会了:只要您逼俺订约,俺就有权利不守。

问题是后世的咸丰君臣只学会了孔老师的一半。孔老师用假承诺欺骗蒲邑造反者,那是他知道,人家没机会找他算帐了。而咸丰君臣只知道不守条约,却不知道不守条约的资本他们根本不具备。如果不具备,那么下一回的挨打,只会更重,下一回的盟约,也只会更加苛刻!

第二,对于战争结果,中国人普遍不服。

牛鉴、伊里布、耆英等议和大臣在与鬼子打交道的过程中,既佩服鬼子的军事力量,还佩服鬼子的诚信不贪。总之他们爽快地与鬼子签了约。在他们的忽悠下,道光皇帝算是勉强接受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道光心里面的接受,其他地区其他官员更是如此。马士说:“撇开亚洲人本来就不承认任何决定是一成不变的这一点不谈,当时却也看不出有什么非要中国屈膝不可的情由……中国政府已经议和,但是全国各地却仍认为有权不理或废除那些不平等条约所规定的种种限制。”

说得太对了,一部中国近代挨打史,中国人似乎从没服过输。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了,不是咱打不过,而是昏君道光不会用人,比如撤了主战派林则徐之职,换上了主和派琦善云云;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了,广东那边,都怨那个叶名琛一味强硬了;天津那边,都怨僧王战略失误了;上海那边,都怨那帮官员成买办了;北京那边,都怨王大臣们开门揖盗了。此后的中法战争,主要怨李鸿章的投降主义和张佩伦的临阵逃跑主义。再后的中日战争,还是怨李鸿章投降,此外还有段汝贵贪污军饷、叶志超临阵逃跑云云。最后的八国联军战争,都怨老太后,亲自给洋人抛投降的媚眼不说,还把屠刀对向了义和团。至于东南督抚们,不但不帮北京政府抗八国,居然与洋人策划个东南互保,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的……

蒋廷黻先生曾经表示,希望林公不要被罢。认为,林文忠的被罢是他的终身大幸事,却是中国国运的大不幸。林不去,则必战,战则必败,败则他的声名将与叶名琛相等,则中国会速和,速和则损失可减少,国人则皆服输,服输则会低下头下寻找战败的真正原因,中国的维新就可提前二十年。先生想得太美了。林则徐还没打,就成替罪羊了。如果继续打下去,顶多做个叶名琛的前辈。叶名琛不就是个最大的替罪羊吗?一句话,中国人可能是世界上最擅长找借口、找替罪羊进行自慰的族群了-所有的失败都是偶然的或者人事上的,谁都别想让俺中国人服!

第三,输得不服,执行起条约来当然勉强。

既然输得不服,那么执行起条约来当然心力有限了。何况条约制度的建立,对习惯朝贡制度的天朝来讲,首先是一种心态上的折磨。万国来朝的中华优越感,就这么被撕碎,天朝君臣民不适应啊。心力的有限和心态的不适,导致的结果只能是:“西方国家已经把条件强加于中国,中国却试图尽量缩小并抗拒他们。” “他们拒绝接受这次战争的结局,继续批评这个条约并且敌视条约中的各项规定。”他们“利用解释条约的办法来收回在谈判中失去的东西”。

由于《南京条约》之后的其它条约,都是耆英完成的。所以,帝国臣民对条约的敌视一部分转移到了对耆英本人的敌视上。耆英当初订约时,有两个希望,既希望己方守约;又希望对方守约。不说对方如何守约,单说己方的守约,耆英就发现那是不可能的。他发现“自己丧失了一切的支持,被迫自食前言并且背反他的立场”。他试图信守条约的行为,“不仅受到了民众、以前的行商和每个下级官员的反对,而且还遭到了北京一个势力日益强大的派系的反对”。按马士的说法:“整个帝国都在反对他”。

耆英当然发现了信守条约的阻力,他夹在中英之间,实在难受。比如英人入城问题,其它五口都已准入,就广州坚决不让。没有办法,只好接受手下的建议,在1847年4月6日与英人约定两年后解决,然后他赶紧想办法内调,离开了广州这个是非之地。

夷人也不傻,发现条约虽然定了,但是清政府君臣们能拖就拖能扯就扯。1848年春天,耆英内调回京,两广总督兼钦差大臣由徐广缙继任。1852年10月,“中国也可以说不”的典型代表叶名琛接替徐广缙之职。夷人先是发现徐广缙远不如耆英这个老好人好说话,后是发现叶名琛更是不如徐广缙,每遇诸国照会,不是略回几语,就是干脆不回。于是他们想起了《望厦条约》中的一项条款:和北京方面的公文来往,除了专办外交的钦差大臣,还可以通过两广、闽浙或两江总督代达。”于是他们开始北上,找两江总督,但是两江总督告诉他们,皇上只让两广总督代理夷务。于是夷人再找两广总督,两广总督说,他只是中国的钦差,没有西方所谓的便宜行事之权,所有的事情都得皇上恩准。但在密折附片里却不忘告诉皇上:夷人有什么事,只管往广州推、推我身上好了。夷人投奔天津,希望直隶总督代他们投书皇上,皇上再请直隶总督代回夷人:夷务全归两广总督管,请南下找两广总督吧。于是乎,夷人在北京、天津、上海和广东之间就象皮球似的被踢得骨碌来骨碌去。驻华公使兼香港总督约翰·包令博士(John Bowring)也不傻,向国内报告说:“如果以为道光皇帝、大学士穆彰阿、谈判人耆英和伊里布,或帝国任何其他官员把条约看作进一步交往的踏脚石,那就是再大没有的错误了。相反,他们把条约当作这种交往的栅栏,是防止而不是便利相互接触。”法国人也发现了这一点,比如中国驰禁天主教是他们在《黄埔条约》之外额外争取到的一顶成果(《黄埔条约》只准许法国在五口建立礼拜堂),道光于1844年11月11日不情不愿地批准了,但是实际上并未执行,天朝百姓也根本不知道政府有了宗教驰禁令。1845年8月,法方强烈要求中方公布驰禁令,并且在上海、宁波等地做实地考察,考察之后,再一次向清政府强烈要求并且以战争相威胁,道光这才于1846年2月20日下令:各地官吏不得查禁天主教。这种种情况,让法国当代学者断言:“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所签的条约,理论上使中国既对西方贸易开放,也对基督教开放”。

事实上,《南京条约》签订后,清政府的大多官员根本不知其内容,条约文本一直存放在两广总督衙门,而且并末颁行,后来的两江总督何桂清曾向咸丰奏报过:“历来办理夷务诸臣,但知有万年和约之名,而未见其文,以致误将通商章程作为万年和约”。问题是象何桂清这样比较明白的大吏,天朝根本没有几个(就连何桂清本人,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还被咸丰他媳妇儿、慈禧太后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时候杀鸡给猴看了),政府也不稀罕。总之,天朝链条上的某个臣子与鬼子打交道多了,可能清醒些,但是他捱不住天朝整个政治系统的无知与偏执!如此情形下,还有什么样的故事不能发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