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王佐小他一十六岁,但此人学识渊博,思想维新,又热心公益,深得陈春澜赏识,二人早成莫逆之交。本来陈春澜想邀王佐来筹划公司业务,但王佐此时尚在永嘉任着教谕之职,一时脱不开身,便引荐其邻居朱鸿儒主持此事。朱系举人,曾任江西省新昌知县,适退闲居家,且朱又与时任上虞知县的叶大琛为儿女亲家。叶知县闻陈春澜要为乡亲们办如此好事,自然是求之不得,当然鼎力支持,尽心相助,虽然也碰到不少难题,但经过大家努力,也都-一迎刃而解。至清宣统三年(1911)二月初七日通过验资,即呈抚院部,获准成立。数日之后,令上虞父老乡亲企盼的上虞商办春泽垦牧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张。

如果说,从1855年十九岁的陈春澜闯荡上海滩到1887年五十一岁的陈春澜在上海滩陆续开设十一家钱庄而轰动金融实业界是陈春澜人生中的第一个高峰期的话,那么,1911年,年已七十五岁高龄的陈春澜在家乡创办春泽垦牧股份有限公司,便是他人生中的第二个高峰期。毋庸置疑,陈春澜并非因缺钱而在暮年之际出来创业,他是为了父老乡亲,希望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孩子们有书读。他自知并非神通广大,他的万贯家财,也不足以解一县百姓之贫苦。他所期盼的是要为父老乡亲们找一条脱贫的路子,所以他把目光定格在一个“农”字上。他要做足做透这“农”字的文章,父老乡亲们才有饭吃,才有衣穿,才有房住,孩子们才有钱去读书,到那一天,他才会放下心来,去享他的清福了。

可以这么说,这个上虞县有史以来的第一家垦牧公司的业绩是骄人的。凭着天才的经营头脑和年逾古稀还拄着拐杖在田间地头不停奔波的精神,陈春澜把春泽公司经营得有声有色。而乡亲们,则在这个耄老人笃笃的拐杖声还未消失时就已感受到了他所带来的好处和福音。因为,他们家里那块久已荒芜的低瘠硗之地被老人用合理的价格买下了,经过公司派员开垦整理,仍然交由他们种植至于种什么则由公司根据不同的土质提供种子,而作物果实则由公司统一收购。这就如天上掉下的馅饼,农人们实在有些不敢相信,但当一年过去,当他们数着由春泽公司付给的白花花的银洋,扒着碗里香喷喷的米饭,看到孩子们终于穿上了新做的衣裤时,才相信这是真的。

当然,他们后来看到的远比这更多更多。比如:陈春澜又带着大家创办了上虞首家农事试验场,成立大同殖业银行,提倡选育良种,科学种田,设立农副产品贩销部门等等,受益农户达千家万户。总之,陈春澜将在上海经商的成功经验巧妙地嫁接到了家乡以农为主的春泽公司,运作得游刃有余,得心应手,他又成功了。他不仅受到了政府当局的多次赞扬,而且经商成功的经验得到推广,更受到了家乡父老乡亲的一致称颂。

有人说,1919年是中国的一个多事之年。说它多事,是因为这一年中发生了许多震惊中外的大事件,如:青岛问题、福建问题、西藏问题,等等。而对于文化教育界来说,则发生了五四运动。作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发端,五四运动可以说是一场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它虽然点火于北京,却燃烧在全国。而浙江,则是这燎原之火中的一处旺火,那么,谁又是这处旺火的执炬者和前行者呢?他叫经亨颐。

经亨颐,字子渊,上虞驿亭人,他是孙中山先生的至交密友,曾任浙江頦瑷教育会会长及浙江第一师范学校校长等要职。是“五四”前后中国颇具影响力的民主革命家和教育家之一。照例,拿着国家不菲饷俸的经亨颐应该是国家教育制度的维护者和实践者,但经亨颐偏偏是一个具有特立独行的教育主张和革新思想的教育家。他对中国尤其对浙江受军阀黑势力控制的所谓“公办”教育是极其厌题和悲观的,“吾浙教育之不良,师范教育更有悲观,长此因循,宜无成绩”。而厌恶和悲观的结果必然是反对与抵制,于是便与当局产生了矛盾和冲突。久而久之备受公职束缚和旧势力挤压的经亨颐终于萌生了一个念头,与其每天在军阀当局的眼皮底下备受煎熬,倒还不如另辟蹊径,去创办一所能贯彻自己教育主张的新颖学校。这个念头一经萌生,他便立即想起两个人来,一个是热心公益的上虞富商陈春澜,一个是对教育事业披肝沥胆的乡绅王佐。

作为同是喝着曹娥江水长大的两个出类拔萃的上虞人,金融家和实业家的陈春澜对从驿亭屯经家走出去的这个年轻人也是早有耳闻的,只是因为行业的不同没有深交罢了。不过他对于经亨颐的“犟头倔脑”的个性和在教育界力主革新的做法,是颇为赞赏的。虽然陈春澜本人不懂教育,可这并不说明他与教育无关其实他是早就参与了教育的。光绪二十四年上虞办的算学堂,不少经费就是他出的,两年后办县校,他又捐了钱,次年“府校谋新作,公又捐巨资以为倡”。到了1908年,陈春澜决定自己也办一所学堂,他邀请了上虞两位知名的贤达——时任绍兴府中学堂监督兼修身课教员的王佐及曾任江西新昌县知县、时已赋闲在家的举人朱鸿儒商量此事,得到两位乡贤的极力赞同和鼎力支持。于是便在离春记大院不远的横山前物色了一块地皮,“此处风景地势俱佳,九峰耸秀,万顷在前空气清洁,设立学校,甚为相宜”。

关于办学的初衷和规模,他在向上虞知县叶大琛报批立案的文案中,已说得很明白:“职幼年失学,壮岁经商,勤苦所得,薄有余资,兹念桑梓之乡,尚未建立一校,心迄不安,爱自独捐已资5万元,在县北四十里横山之阳建造校舍一所,计上下楼房,平屋五十余间,用银13万元有余,除置办图书器具外,约余银3.6万元,置产生息,作为常年经费,定名曰春晖学堂,先办初等小学,以次递升,拟办至中学程度为止,将来逐渐推广。如经费不敷,再捐已资,以符素愿。职余年无几,为地方培养人才,亦国民应尽义务……”